问题 | 无民事能力离婚监护人是谁 |
释义 | 无民事能力的成年人离婚其父母、成年子女、近亲属或者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经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都可以担任其监护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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