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留置财产是否仅限于债务人所有的财产? |
释义 | 留置财产不是只限于债务人的所有财产。 留置财产仅限于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的动产,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并且优先受偿。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法律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债务人可以请求留置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行使留置权;留置权人不行使的,债务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留置财产。留置权人对留置财产丧失占有或者留置权人接受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的,留置权消灭。 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六十日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限,但是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留置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五十五条 留置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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