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是的。 企业刚设立的时候也只是备案公章,财务章,合同章,而不需要备案法人章。因为法人只是独立的个人,不代表公司,而公安局备案的仅仅是能代表公司的章。 即使变更法人了,也不需备案法人章。但是公司开户银行一定要变更,变更法人信息,填写表格并且提交法人章印鉴,方便购买支票,入支票等。法人章只有在银行有效力的,公安局只认公司,不认人,他们不管法人是谁,所以在公安局那里,法人章和自然人章是一样的!就好像我们注册了公司,拿法人章跟人家签合同,别人也不会同意啊,一定要拿公司合同章签的,只有在银行取钱入支票的时候,你留了法人章的印鉴,才需要去变更。 法律依据:《法规规章备案条例》 第三条 法规、规章公布后,应当自公布之日起30日内,依照下列规定报送备案: (一)地方性法规、自治州和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国务院备案; (二)部门规章由国务院部门报国务院备案,两个或者两个以上部门联合制定的规章,由主办的部门报国务院备案;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备案; (四)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规章由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备案,同时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备案; (五)经济特区法规由经济特区所在地的省、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国务院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