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遗产的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之时开始,对于遗产的具体继承需要根据遗产的类型进行,对于房产继承,首先继承人需要到该房产的相关公证机关办理继承公证,按照要求提供所需的资料,接着需要前往税务局,按照法定程序申请免税,最后就是到房管局办理登记过户。对于股权继承则需要到工商局进行变更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的接受和放弃】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