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遗产继承怎么办理 |
释义 | 《民法典》规定了遗产继承的办理方式,包括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办理。继承人可以放弃继承。可以继承的遗产包括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林木、牲畜、文物、知识产权等。不能作为遗产的财产包括人身权、国家或集体所有资源的使用权、抚恤金、生活补助费、租借他人财产以及指定受益人的保险金。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遗产继承怎么办理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而且继承也可以放弃。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的接受和放弃】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二、哪些遗产可以继承 1、公的合法收入。包括从事体力、脑力劳动所得收入,股票、红利、接受的嘉奖等;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房屋包括自用房、出租房、闲置房、营业用房等;储蓄包括在银行、信用社、保险公司、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生活用品包括家具、家电、图书、电脑、车辆等;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包括古董、字画、图书、收藏品等;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包括土地、农具、建材、农作物、矿藏等;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典权,债权等。 不能作为遗产的财产有: 1、被继承人的人身权。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 2、对国家所有资源或集体所有资源的使用权。 3、有关单位因被继承人死亡而发给其家属的抚恤金、生活补助费等。 4、被继承人生前承租或借用他人的财产。 5、制定了受益人的保险金。 结语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遗产继承的办理方式包括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办理。此外,根据遗赠扶养协议的约定,也可以按照协议办理。继承人可以选择放弃继承权利。遗产的范围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林木、牲畜、家禽、文物、图书资料、生产资料、知识产权以及其他合法财产。然而,个人的人身权、国家或集体所有资源的使用权、单位发放的抚恤金和生活补助费、借用他人财产以及已指定受益人的保险金等不能作为遗产继承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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