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团购确认函服务费可以退吗 |
释义 | 如果还没有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就可以要求退还团购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如果该《团购协议》具备商品房购销合同的主要条款,是商品房预售合同,但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该协议是无效的。但是如果开发商与购房者或者单位签订的《团购协议》不具备商品房购销合同的主要条款,只是普通的购房意向书或约定了其他的内容,如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该协议属于有效协议。如果中途需要转让房产,那么不是对房屋的转让,而是对购房资格的转让。 一、房屋买卖合同的无效情况有哪些? 房屋买卖中合同无效的具体情况有: 1、商品房买卖中开发商的项目开发违法。 没有履行法律规定的手续,不具备完备的法律文件,项目被确认违法,因此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会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合同无效的出卖人应承担购房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出卖人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 3、出卖人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 二、无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是不是有效 出卖人,即开发商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该合同无效。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开发商为使资金回流,以及满足资金运转的需要,经常以低价为诱惑,在无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与他人订立购房合同,但该合同是无效的。买受人可以主张因合同无效而解除合同,买受人因此起诉至法院的,开发商若在起诉前或起诉时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则定为合同有效。若开发商可以办理预售许可证,但恶意不办理从而主张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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