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解决交通事故的车可以提出来吗? |
释义 | 车辆检验鉴定结束后五日内可以提车,不需等待事故处理完毕。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完成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检验、鉴定结论确定后五日内,当事人可领取扣留的车辆和证件。对逃逸车辆或超过三个月无人领取的车辆,可依法处理。交通警察可制作强制措施凭证,并告知扣留期限。若法院作出财产保全裁定,车辆可能扣留至诉讼结束。 法律分析 可以对车辆检验鉴定结束后五日内就可以提车了,或者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后就可以提车了,不一定要等到事故处理完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八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第四十四条,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四十九条,对因检验、鉴定需要扣留事故车辆及其行驶证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交付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扣留车辆、证件的期限。如果交通事故车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交警部门可以依法扣留车辆而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如果受害方提出诉前或诉讼财产保全,由法院依法作出财产保全裁定的话,车辆可能被扣留至诉讼结束。 拓展延伸 车辆保险索赔流程及注意事项 车辆保险索赔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主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的过程。首先,车主需要准备相关证据,如事故照片、报案记录等。然后,联系保险公司并填写索赔申请表,详细描述事故经过。保险公司会派员进行现场勘查,并根据保险合同的条款来评估赔偿金额。在整个索赔过程中,车主需注意保险公司的要求,如提供补充证明材料、接受调查等。索赔成功后,车主需按照约定的方式领取赔款。在车辆保险索赔过程中,车主应保持沟通畅通,配合保险公司的要求,并注意保留相关证据,以确保顺利获得合理的赔偿。同时,车主还应了解保险合同的条款和免赔额,以便在索赔时做出正确的决策。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车辆检验鉴定结束后五日内或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后即可提车,不必等待事故处理完毕。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完成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检验、鉴定结论确定后五日内,公安机关应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车辆、行驶证及扣押物品。若车辆无主或超过三个月仍未领取处理,将依法处理。车辆保险索赔过程中,车主需准备相关证据,联系保险公司并填写索赔申请表,配合调查并遵守要求,确保顺利获得合理赔偿。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三章 机动车牌证 第三节 检验合格标志核发 第五十七条 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灭失、丢失或者损毁,机动车所有人需要补领、换领的,可以持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或者行驶证向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或者换领。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有效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或者换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 第一节 机动车、非机动车 第十条 准予登记的机动车应当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申请机动车登记时,应当接受对该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但是,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依据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认定的企业生产的机动车型,该车型的新车在出厂时经检验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获得检验合格证的,免予安全技术检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 第一节 机 动 车 第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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