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房子不过户有哪些危险 |
释义 |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后,房子如果是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办理过户手续,另一方可以出售,第三人可以善意取得。 一、夫妻一方独自出售房产的行为有效吗 夫妻一方独自出售房产的行为是有效的,另一方可以要求赔偿。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合法取得该房产的所有权,出售行为有效,但如果是恶意低价出售的,则无效。 二、离婚的时候房产如何分割? 离婚后分割房产的方法具体如下:若认定该房子是属于夫妻共同房产的,离婚由夫妻双方协商分配,如果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分割,人民法院一般会判决给一方,获得房子的一方要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若认定该房子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的,离婚时不分割。 三、父母是否有权要回被儿子偷卖的房屋 父母的房子被儿子偷卖,第三人善意购买并支付合理价格的,一般房子不能回来,但可以向儿子要求损害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无处分权人将房地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条件的,受让人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受让人在受让房地产或动产时是善意的;以合理的价格转让;转让的房地产或者动产依法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应当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房地产或者动产所有权的,原所有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五百九十七条 【无权处分效力】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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