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车撞不住院对方应该怎么赔偿? |
释义 | 首先报交警认定责任,再去医院检查伤情。如果只是轻伤没有住院治疗的,一般应赔偿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营养费等费用。如果对方为机动车且负有事故责任的,赔偿金额较小,可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内全额进行赔偿。协商不成的,则伤者可以向法院起诉对方及其保险公司要求赔偿。其赔偿标准如下: 1、医疗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 2、误工费=误工月收入×误工时间; 3、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4、营养费=依据伤情确定营养费标准*天数。 一、轻伤二级鉴定标准如下: 1、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8.0厘米以上。 2、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20.0平方厘米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10.0平方厘米以上。 3、帽状腱膜下血肿范围50.0平方厘米以上。 4、颅骨骨折。 5、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 6、脑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 二、轻伤证据不足该如何判决 1、公安机关可以调解结案。对原来认为“证据不足”的轻伤害案件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终结后,应出具侦查终结报告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并可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前提下,由双方当事人各自向公安机关写出调解申请书,在此基础上,公安机关可以组织调解结案。这样便于稳定双方情绪,及时化解矛盾; 2、由被害人提起自诉。对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实充分、且公安机关一时又不能说服双方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一般轻伤害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告知受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对公安机关侦查后认为伤害证据仍然不足,或难以查清,或公安机关不认为是犯罪的轻伤害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告知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责任; 3、对特殊案件实行“有限公诉”。即对符合上述一般公诉条件,案情复杂、社会影响或危害较大、公安机关已对被告人采取了强制机制、可以判处刑罚的轻伤害案件,公安机关应该将案件尽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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