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社区矫正工作的主管机关 |
释义 | 社区矫正工作的主管机关是司法行政机关。 一、判缓刑到司法局报到 要去报到,社区矫正人员应当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或者离开监所之日起十日内,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为其办理登记接收手续,并告知其三日内到指定的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发现社区矫正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组织查找,并通报决定机关。 二、缓刑办理居住地变更要多久 缓刑变更居住地申请成功的时间没有具体规定。社区矫正人员因居所变化确需变更居住地的,应当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批。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在征求社区矫正人员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意见后作出决定。经批准变更居住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法律文书和矫正档案移交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 三、缓刑期间无证驾驶怎么处罚的 缓刑期间无证驾驶机动车和缓刑是无关的。无证驾驶属于一般违法行为,会被给予行政处罚。在缓刑考验期内,缓刑、假释的社区矫正人员有违法行为的,由居住地的同级的司法行政机关向原裁判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假释建议书并附上相关的证明材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条,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指导管理、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人民法院对符合社区矫正适用条件的被告人、罪犯依法作出判决、裁定或者决定。人民检察院对社区矫正各执法环节依法实行法律监督。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和重新犯罪的社区矫正人员及时依法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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