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劳动者辞职时办理离职手续,要看公司的具体效率,通常快则2天慢则1个月。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劳动者辞职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 法律客观: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根据本规定,通过与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协商制定内部的工资支付制度,并告知本单位全体劳动者,同时抄报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