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孩子探望权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协议不成可由法院判决。探望不受抚养权影响,对方不能阻拦。阻拦可起诉,由法院强制执行。孩子探望权的申请,一般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包括探望方式、时间、次数等。如果协议无法达成,可以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有一方没有直接抚养孩子,但有权探望孩子,对方也不能阻拦行使探望权。如果被阻拦,可以起诉,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 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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