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内资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的设立流程 1、公司设立准备 2、申请资质等级审批 3、申请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4、办理工商注册登记 5、办理税务登记 二、外资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设立 1、申请批准项目建议书 2、办理企业名称登记 3、送审合资或合作合同、章程 4、申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5、办理企业登记 三、房地产开发公司设立阶段的相关税费 1、企业法人开业登记费 2、企业法人变更登记费 3、企业法人年度检验费 4、补、换、领证照费 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 1、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办理建设用地委托钉桩; 3、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申请; 4、主管部门实地勘察; 5、土地估价报告的预审; 6、委托地价评估; 7、办理核定地价手续; 8、办理土地出让审批; 9、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10、领取临时国有土地使用证; 11、领取正式国有土地使用证; 1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返还。 五、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划拨 1、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用地申请; 2、主管部门现场勘察; 3、划拨用地申请的审核、报批; 4、取得划拨用地批准。 六、商品房预售须符合的条件 (1)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4)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