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疾险不告知拒赔是否需要提供相关证明?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的规定,投保人未如实告知重要事项,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保险人拒绝赔付时,应当提供理由并告知投保人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1. 《保险法》第十五条: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重要事项。未如实告知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 《保险法》第六十五条:保险人拒绝承担保险赔偿责任的,应当告知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说明理由,并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向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支付保险金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余额。 3. 《保险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保险人拒绝承担保险赔偿责任的,应当向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说明理由,并告知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综上所述,保险人拒绝赔付重疾险时,应当提供合理的理由,并告知投保人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保人在提供证明材料时,应当根据保险人的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以证明自己未如实告知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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