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3、从网络虚拟财产的特征看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 3.1对网络虚拟财产的通常解释 网络虚拟财产的概念界定涉及以下三个关键词: 3.1.1网络 网络在这里,主要是指明了网络虚拟财产的存续空间。也就是说网络虚拟财产是计算机信息交互系统中的存在,其物质实体保存于因特网上用于保存数据的服务器。而这种数据,就物质特性上讲,是能够被光探测头所读取的电磁记录[7]。 3.1.2虚拟 虚拟是一个相对的词,是对于实际而言的。网络虚拟财产对用户所呈现的状态,是各式各样的装甲,武器,车辆,建筑,宠物等等。而这些概念,在现实社会中是有着对应的概念的,通过运营商提供的程序,可以让这些虚拟财产具有实际财产的部分特性,如虚拟的车辆可用于虚拟的人物驾驶,虚拟的房屋可以供虚拟人物居住。从而使虚拟的概念和实际的概念联系起来。 3.1.3财产 这里称其为财产,是因为网络虚拟财产体现出了价值和使用价值,虚拟装备、有一定级别的帐号以及其它虚拟财产在网络世界中是具有使用价值的,能够满足虚拟人物在虚拟空间的发展,同时获得这些财产也是需要耗费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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