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此可见,夫妻财产的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以免发生争议。对口头约定,如双方承认,或有可靠的证据证明,应承认其效力。 一、夫妻财产约定对第三方合法利益造成损害是否有效 夫妻财产约定对第三方合法利益造成损害是无效的,夫妻双方在进行财产约定的时候,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约定是双方真实的意思,禁止任何欺诈、强迫行为; (二)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 (三)不能损害第三方的利益。另外,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对财产的约定 (四)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二、婚前财产约定是否是有效的 婚前财产约定是双方自愿且以书面形式约定的,就是有效的。夫妻双方可以同意,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共同所有。协议应当书面形式。只要夫妻双方自愿达成婚前财产协议,法律就会承认其合法性。夫妻财产协议一旦生效,即夫妻及其继承人之间发生财产协议的物权效力,婚姻双方都受本协议的约束。 三、法律承认婚姻存续期间对财产的约定吗 我国法律承认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双方财产的约定。 而且夫妻对相关财产的约定协议对夫妻双方具有法律效力,其实此协议相当于在夫妻之间形成了有关财产管理、使用、处分的原则界限。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