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维修基金的缴纳标准并不是固定的,由于每个地方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所以每个地方缴纳的维修基金并不一样。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商品住房在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会签订有关维修基金缴交约定。购房者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 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五条 商品住房在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订有关维修基金缴交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维修基金收取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