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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物品被破坏如何赔偿
释义
    按照所损毁的财物的市场价格或者是鉴定价格进行赔偿同时还需要按照治安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故意毁坏财物的情况下,如果数额不在较大范围内,情节不算严重的,主要进行治安处罚,不构成犯罪的标准。
    根据法律相关规定,物品被损坏的,权利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物品价值(民法典物品被破坏的赔偿方式是按损坏的财财物的实际价值赔偿受害人相应数额的金钱。而财产的实际价值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也就是需要请鉴定机构对财产进行鉴定)同时在赔偿费用支付方式上,当事人可以协商,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
    毁坏财物损失价格认定规则:
    1、是价格认定结论仅作为公安、司法机关(以下简称办案机关)办理案件的证据材料,不作为民事赔偿依据。
    2、所称毁坏财物损失价格是指由于故意行为致使财物原有功能或形态发生变化导致其本身价值减少或丧失的数额。
    3、毁坏财物根据毁坏程度分为完全毁坏和部分毁坏。
    4、 财物的毁坏程度应由办案机关确定,毁坏程度不明或有争议的,应要求办案机关委托专业技术机构或人员出具质量技术检测报告或专业意见。
    5、认定毁坏财物损失价格,应要求办案机关书面明确以下情况,并提供相关资料:
    (一)明确价格认定所涉及案件的性质;
    (二)明确毁坏财物为案件所涉及的物品;
    (三)明确毁坏财物品牌、规格型号、产地、启用时间及毁坏前使用情况等实物状况;
    (四)明确财物毁坏的部位、范围;
    (五)明确无法维修需更换的项目;
    (六)价格认定需要明确的其他事项。
    6、完全毁坏财物的损失价格,可通过财物毁坏前的价格扣减毁坏后的残值确定。
    计算公式:损失价格=财物毁坏前的价格-残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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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8:4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