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平安监护人责任保险什么意思 |
释义 | 监护人责任保险是指由被保险人(学校或家长)的监护对象(被监护人)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时,保险人根据本保险单的规定负责赔偿。 一般责任险投保单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信息(如果是监护单位集体投保的,另附清单) 二、填写投保的累计限额、每次事故赔偿限额、每人赔偿限额、财产赔偿限额、免赔额(以上最好让业务员指导向填,否则这些名词就够你晕了) 三、保险期限 四、特别约定(一定要业务员指导) 五、投保人签字或盖章。 保险责任: (一)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监护人 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是:法律上认定的,年龄不满18周岁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即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一般为未成年人的父母,但在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为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或其他人。 投保人可以是被保险人,也可以是未成年人在读的学校、幼儿园或其他组织。由学校、幼儿园为其在读的学生统一投保监护人责任保险时,可出具一张保单来承保。 (二)保险责任 监护人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是:在保险期限内,由被保险人的监护对象(被监护人)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时,保险人根据保险单的规定负责赔偿。 保险人负责赔偿的其他费用包括: 一是被保险人因与索赔方为赔偿责任的确定进行仲裁或 诉讼 而支付的仲裁或 诉讼费用 及 律师 费用,但必须事先得到保险人的书面同意,否则,保险人不予赔偿。 二是保险责任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为控制或减少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在保险期限内,保险人的累计 赔偿金 额不超过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累计赔偿限额。 责任免除 监护人责任保险具有自身特殊的责任免除条款。 除通常的责任免除事项外,对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1.被保险人或与其共 同居 住的成年家庭成员对被监护人的教唆; 2.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3.被监护人系精神病人所致的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监护人虽然有责任代替做出 侵权行为 的被监护人承担起必要的赔偿责任,但是监护人始终不能绝对性地保证被监护人自由的行为受到正常的约束,所以购买相应的监护人责任险也是减轻了监护人承担责任所需要付出的物质代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十二条 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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