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进行合同提存的后果是:债权债务终止;当事人需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以及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费用也由债权人负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第五百五十八条 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 第五百七十二条 标的物提存后,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遗产管理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 第五百七十三条 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