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举办婚礼但没领证,分手后彩礼原则上应返还,但以下情况可不退:1.未登记结婚但同居两年以上;2.未登记结婚但同居不足两年且有孕育子女;3.女方彩礼用于共同生活支出。举办婚礼未领证,双方分手,原则上应返还彩礼。然而,以下情况不予退还彩礼:(1)双方未登记结婚但同居两年以上;(2)双方未登记结婚,同居不满两年但孕有子女;(3)女方接受的彩礼用于共同生活支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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