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劳动纠纷 中, 经济补偿金 与 赔偿金 的区别如下: 一、赔偿的条件较为严格,强调的是 过错责任 。 企业承担赔偿的主要内容。 劳动部《违反 劳动法 有关 劳动合同 规定的赔偿办法》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 1、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后故意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以及劳动 合同到期 后故意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的; 2、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或订立部分无效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侵害 女职工 或 未成年工 合法权益的; 4、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 解除劳动合同 的。 二、在劳动法中,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 经济赔偿金 是用人单位违反劳动 法规 定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 的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三、经济补偿金的条件较为简单,强调的是向劳动者倾斜。 相对赔偿来讲,经济补偿的范围较小且不是很精确。 当职工符合文件中列出的条件时,企业就应按规定向职工一次付清经济补偿金。 否则还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如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发给职工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25%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而赔偿金的支付未作出此类规定。 经济补偿的计算方法不是很精确是指大体上一年 工龄 发一个月 工资 的补偿。 经济补偿金通常是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服务时间进行计算,赔偿金通常是指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法律客观: 经济补偿金是指企业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在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时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赔偿金是指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赔偿。前者是补助费用,后者是赔偿费用,且支付标准是前者的两倍。前者主要是在劳动者单方解除合同、协商解除合同、无过失辞退、经济性裁员、破产等几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后者适用的情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