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应该如何办理结婚手续 |
释义 | 应该按照以下程序办理结婚手续: 1、男女双方亲自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申请结婚登记; 2、提交双方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3、审查通过的,发给结婚证。 一、老年再婚需要什么手续? 老年再婚需要办理以下手续: 1、双方当事人亲自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申请结婚登记; 2、提交双方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3、审查通过的,发给结婚证。 二、申请领结婚证要带什么 办理结婚证首先需要符合以下法定条件: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或丧偶)。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满足上述条件的男女双方,携带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并共同亲自前往一方常住户口所在的区、县市级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签字声明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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