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治安管理不予处罚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一)情节特别轻微的。 (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五)有立功表现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条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一)有较严重后果的; (二)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 (四)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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