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案件审理中是否必须进行调解? |
释义 | 离婚审理必须调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人民法院应进行调解。调解结果有三种:和好、同意离婚并达成财产分割协议、或调解无效继续审理。 法律分析 一、离婚审理必须调解吗 1.离婚审理必须调解。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必须根据查明的事实,依法对双方进行说服教育工作,宣传法律、政策和社会主义伦理道德,对有过错的一方进行批评,对无过错的一方进行疏导。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2.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案件必须先调解么,调解后会有什么样的结果 离婚案件必须先调解,这是审判程序,人民法院进行调解的结果有三种: 1、经过人民法院的调解,离婚当事人和好的,法院不用制作调解书,但应将调解和好的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盖章。 2、经过人民法院的调解,离婚当事人同意离婚的,且就财产分割问题达成一致的,子女抚养权和抚养费用能够妥善安排的,由人民法院按照调解达成的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解除离婚当事人双方的婚姻关系,调解书应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经过和调解结果,并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加盖人民法院公章,调解书经送达签字生效,当事人在签字前可以反悔。有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终止调解,继续审判。 3、经过人民法院的调解,双方当事人仍不能达成合意,仍坚持自己的诉讼请求的,调解无效,审理继续进行,由人民法院庭审后宣判。 结语 离婚审理必须调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调解结果有三种:和好、同意离婚并达成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协议、或调解无效继续审理。调解是为了宣传法律、政策和伦理道德,促使双方和解。如果调解成功,法院会记录协议内容;如果双方同意离婚且达成协议,法院会制作调解书解除婚姻关系;如果调解无效,法院会继续审理。离婚案件必须先调解,以促进和解和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八章 调解 第一百零一条 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二)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 (三)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 (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 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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