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户口本上没有显示离婚和未婚,如何再婚? |
释义 | 离婚后再结婚,户口本上要把离婚改成已婚,而不是将已婚改为未婚。户口本上会对当事人每一次的婚姻状态进行登记,会清楚的注明一方或者双方曾经有结婚的记录,之后双方离异,然后现在的婚姻状况是再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你好,老师,我离婚了,再婚户口没有从前夫家搬出去 离婚后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户口的问题:当事人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将户口迁回婚前所在地,也可以就地自立门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因离婚而导致户口变动的,应当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有结婚证,但我的户口本上显示未婚 户口本上是未婚,登记结婚后如果不去派出所更改合户,是不会有改动的。领结婚证的时候,不需要在户口本上改动,结婚证是在民政局领的,户口的更改要去当地派出所户籍办理处更改。去民政局登记后需要去派出所户籍室合户,合户后户口本上就会有显示。《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第十五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 中午好,我再婚了,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显示再婚,可以改成已婚吗? 可以。当事人再婚后,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可以更改为已婚。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当事人的户口本只能从未婚改成已婚,已经离异后,再婚的会显示成“已婚”(再婚前未更改户口本“婚姻状况”一栏),或者再婚(已经更新户口本信息的);2、因为更新户口本信息需要交验相关证明(如:未婚更新为已婚时的结婚证等),当事人再婚的,不能更新为已婚(该项仅限初婚时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您好,我想问一下,我离婚了,现在户口本上是再婚,我想改成已婚,怎么改? 再婚的话,户口本上会改成已婚。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离婚后,户口本上写着离婚,现在再婚户口本上可以改变已婚 是的。离婚后户口本上还是未婚,再婚前需要更改为已婚。1、不能更改该项:当事人的户口本只能从未婚改成已婚,已经离异后,再婚的会显示成“已婚”2、因为更新户口本信息需要交验相关证明(如:未婚更新为已婚时的结婚证等),当事人再婚的,不能更新为已婚(该项仅限初婚时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该内容由 王文格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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