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表见代理会产生两种后果:一是表见代理的合同是有效的,对被代理人以及第三人均产生相应法律效力,发生纠纷,被代理人及第三人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二是有证据证明代理人存在恶意代理的,被代理人可以要求代理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有损害的,可以要求赔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第四十八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