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贪污案件属于监察委吗 |
释义 | 贪污案件既可以由监察委员会管辖,也可以由检察机关管辖,但提起公诉的,一律由检察机关提起。 一、聚众斗殴批捕后代表有罪吗 经过检察院批捕的都会判刑。聚众斗殴批捕后可以由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并根据审查起诉内容进行司法判决,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步骤进行服刑和执行,聚众斗殴的犯罪事实认定后,必须由司法机关根据实际情况来对相关事项进行认定和处理。由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并根据审查起诉内容进行司法判决,批捕后一般还是在侦查阶段,侦查结束后公安机关会将案件移交到检察院,检察院审查后,符合起诉条件的会向法院提起公诉。如果认为有些事实不清,会将案件退回要求补充侦查,如果认为不构成犯罪的,则不会起诉。 二、非法拘禁案属不属于监察委员会管辖 非法拘禁案不属于监察委员会的管辖范围。管理非法拘禁案的标准: 1、除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案由检察机关管辖外; 2、别的的情形由公安机关管辖,非法拘禁罪是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别的方式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使用民主权利犯罪的,从重处罚。 三、公安没有管辖权是否可以立案 不可以。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移送案件通知书》,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首先应当确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羁押强制措施的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是否享有此案的管辖权。因为此案归哪个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管辖,将直接决定犯罪嫌疑人的实际羁押地点(看守所)。一般情况下,在我国,公安机关都是有相对应的羁押场所。按照刑事诉讼法对刑事案件管辖分工的规定,除贪污贿赂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暴力取证、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监管人员殴打、体罚虐待被监管人的犯罪、军人违反职责的犯罪,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批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以及自诉案件以外,其他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管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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