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时间超过一年,不能办理购房提取 |
释义 | 法律分析:1、如果是贷款购买房屋(含商业按揭贷款),目前还处于还款状态,可以提取公积金来偿还贷款本息; 2、如果是一次性付款购买房屋,以产证办出时间为起始时间,在一年内(有些地方规定半年)可以凭购房合同、产证、契税税单、单位开具的提取证明,到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公积金手续,最高限额不超过房屋的总价。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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