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能否提出公司解散 |
释义 | 一、股东能否提出公司解散 股东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向法院请求强制解散公司,如经营有重大困难,继续经营会造成股东利益重大损失,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就可以请求解散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二条【请求法院解散公司】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二、公司解散需要什么条件 第一,根据章程规定解散,在公司章程规定了营业期限或其他解散条件时,条件成就了,公司就需要解散; 第二,根据股东约定解散,股东之间通过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方式解散,但需注意的是,如果是有限公司,则需三分之二表决权同意,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则必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三,公司组织形式变更时解散,包括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 第四,公司经营不善被行政机关解散,比如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 第五,股东起诉解散,在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解散。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法律上对于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有严格的规定,不是出现亏损就可以认定,由于解散一个公司将影响公司股东、公司债权人等众多相关人员的利益,法律上还是非常慎重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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