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法律是如何规定运输合同的? 我国法律规定运输合同的内容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二十八条【运输危险货物】托运人托运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危险物品运输的规定对危险物品妥善包装,做出危险物品标志和标签,并将有关危险物品的名称、性质和防范措施的书面材料提交承运人。 托运人违反前款规定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也可以采取相应措施以避免损失的发生,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托运人负担。 二、运输合同有哪些特征 运输合同的特征有: 1.运输合同是有偿的、双务的合同; 2.运输合同的客体是指承运人将一定的货物或旅客到约定的地点的运输行为; 3.运输合同大多是格式条款合同。 三、运输合同中托运人的违约责任怎么承担 运输合同中托运人的违约责任有: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人应按其价值的20%偿付给承运人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调具断裂、货物摔损、调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它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人应承但赔偿责任。 4.在托运人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字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人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