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异地结婚登记需要什么证件:登记地点: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携带证明:1、居民身份证2、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3、婚姻状况证明固定工、离退休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待业、个体无业人员由居(村)委会出具待业人员、个体户还应提供劳动手册(或执照)4、二寸彩照3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双方照片颜色统一,结婚登记处有快照服务。5、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的证明)离婚证书(或解决夫妻关系证明)(或法院调解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注:持初级法院判决书的,还需带好初级法院判决生效的证明。6、因私出境人员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的证明)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7、因私出境回国定居者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的证明)如无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可持经公证的本人在国外的未婚证明书。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