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抵押合同约定的抵押物转让后,借款人还具备积极协助抵押物评估的义务。这是因为,抵押物的价值是保障借款人信用的重要手段,而借款人的协助评估可以确保抵押物价值的充分体现,进而保障借款人和抵押人的利益。 法律依据: 1.《担保法》第十四条规定:抵押人应当保证抵押标的的完好、有效、可供处分和所有权清晰,并应当积极协助债权人评估抵押标的的价值。 2.《担保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借款人应当积极协助抵押人或有关机构对押质财产进行评估。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抵押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根据抵押合同的约定配合评估抵押财产,并应当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持抵押财产基本价值。 因此,抵押物转让后,尽管抵押人发生变化,借款人仍然具备积极协助抵押物评估的义务,以维护抵押物的价值和借款人、抵押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