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为几年,具体的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仲裁时效可因主张权利、请求救济或对方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中断后重新计算。不可抗力或正当理由导致申请仲裁期限内无法申请时,时效中止,消除后继续计算。拖欠劳动报酬引发的争议不受时效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后一年内提出申请。 法律分析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拓展延伸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解析劳动争议仲裁期限及相关规定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指在劳动争议发生后,诉讼时限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一般为1年,但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2年。具体规定如下:劳动者发现劳动争议后,应在60日内向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提起仲裁申请;仲裁机构应在受理申请后30日内作出裁决;裁决作出后,任何一方不服可以在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劳动者未在规定时限内提起仲裁申请,将无法享受劳动争议仲裁的权益。因此,劳动者应及时了解并行使自己的权利,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结语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者应当在发现劳动争议后的60日内提起仲裁申请。如果未能及时提起申请,将无法享受劳动争议仲裁的权益。因此,劳动者应当及时了解自己的权利,并在规定时限内行使。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及职责】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 (二)受理劳动争议案件; (三)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 (四)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下设办事机构,负责办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仲裁管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四十六条 【裁决书】裁决书应当载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和裁决日期。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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