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离婚后,户口这样处理: 1.迁回原籍 我国《户口登记条例》中第10条、第13条和第19条都作了相关规定。公民可以根据当地户籍的有关规定,原户口所在地同意迁回的,可以就回迁回结婚前原户籍所在地。 2.另立门户 通常情况下,是需要有独立的房产作为条件的,并符合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的条件方能办理。 3.再婚后再迁 4.不迁出 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户口并不是一定要迁出,而还可以继续留在男方处。 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