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行政许可可以分为主动申请和被动审批两种方式。虽然“依申请”是行政许可的一般原则,但并不意味着只有当申请人提出申请时,才能进行行政许可的审批。在某些情况下,政府部门也可以主动出击,进行行政许可的主动审批。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条规定:“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及时处理申请行政许可,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处理。”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三条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应当进行详细审查外,其他行政许可事项可以实行告知承诺制、备案等行政许可方式。”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行政机关在行政许可审批中可以当场或者在规定期限内核发行政许可证照,也可以通过公告告知、备案等方式核发行政许可证照。” 综上所述,行政许可既可以依申请也可以被动审批,具体情况需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