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假释考验期可以折抵刑期吗? |
释义 | 假释考验期间本身就是刑期,不存在折抵的问题。假释的考验期限。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10年。 1、缓刑考验期的长短以原判刑期长短为依据,可以和原判刑期时间相等;也可以适当长于原判刑期,但有封顶,最长不超过原判刑期一倍; 2、缓刑考验期也不能短于原判刑期,这样不利于充分发挥缓刑的作用; 3、缓刑考验期,说明对判缓刑的犯罪分子并非免除刑事处罚,是否不执行刑事处罚,取决于犯罪分子在考验期的表现,如果表现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执行原判决的规定,撤销缓刑,执行刑罚; 4、缓刑考验期间的时间起算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由于缓刑是有条件的不执行原判刑期,所以判决之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缓期考验期。 一、减刑和缓刑的区别是什么? 减刑和缓刑的区别为: 1、概念不同。缓刑指根据被判处刑罚的罪犯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刑罚的执行;减刑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 2、适用对象不同。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减刑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3、执行方式不同。缓刑由法院判决执行;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 4、考验期不同。 根据《刑法》第七十三条,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减刑无考验期。 二、假释和缓刑的区别有哪些? 1、性质不同 假释,指的是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后,因其在服刑期间表现好,确有悔罪表现,而附条件地将其提前释放的制度。 缓刑则指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规定一定考验期,暂缓执行刑罚;若考验期内遵守规定,刑罚便不再执行的制度。 假释和缓刑虽然都是刑罚的一种具体执行方式,并规定有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给予一定的考验期,以犯罪分子在考验期限内发生法定情形为撤销条件,但是,假释是基于刑罚裁量而产生的制度,而缓刑则隶属于刑罚执行制度。 2、适用对象不同 假释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缓刑则适用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3、适用依据不同 假释在犯罪分子执行一定刑期内,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方可适用。若犯罪分子犯罪情节轻微,悔罪态度良好,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缓刑便可得到适用。 4、做出决定的时间不同 假释是在服刑期间,人民法院根据移送的材料据以作出。而缓刑是在人民法院宣告判决时同时作出的。 5、考验期间要求遵守的规定不同 假释的要求要严于缓刑,双方大致要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机关的监督;定期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并遵守会客、限制进入特定场所等规定;经监督机关批准,方可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迁居。 6、适用结果不同 假释必须执行原判决刑期的一部分后,若犯罪分子符合假释条件,才能有条件地不执行尚未执行完毕的刑期,并将剩余刑期作为考验期。在考验期限内,如果不再犯新罪,且未被发现漏罪,也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考察机关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则剩余刑期不再执行。 而缓刑是在未执行原判决刑罚之前,在考验期间内,若不再犯新罪,且未被发现漏罪,也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考察机关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便不执行原判决的全部刑期。在考验期内,犯罪分子若犯新罪,或被发现漏罪,或违反有关监督管理规定,则撤销假释或缓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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