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罪指行为人组织、领导或者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该罪的,应当处以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客观: 《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一款,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