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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的设立费用由谁承担
释义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未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设立人承受,设立人为二人以上的,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据此,公司的设立费用由设立人承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二条、第一千零一十六条《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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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9:5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