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律师会面通常有面对面、电话、视频等方式,而不同的方式都有其优缺点。面对面会面可以更直接地沟通,增强双方的信任;电话会面可以省去交通时间和费用,但容易导致信息不清晰;视频会面可以保留面对面的优点,同时又能避免双方不在同一地点的问题。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七条规定:"律师接受委托,应当接待委托人,并及时了解案件事实和法律关系,向委托人说明案件的前景、诉讼风险及相关费用等问题。" 2.《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规定:"律师接待委托人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由律师与委托人协商,但应当优先考虑委托人的合理要求。"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委托法律代理人进行诉讼代理。" 以上是律师会面方式的优缺点以及相关法律依据,当事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方式进行律师会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