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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在共同居住期间结束感情后,如何分配财产?
释义
    同居不等同于合法婚姻,个人收入原则上归本人所有,共同财产或收入按各自出资额比例分割或共同享有,无法确定则按份共有或等额享有,分割共有财产应根据协议或等分原则,并考虑贡献和实际需要。同居关系与合法婚姻关系不同,同居期间一方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以及因继承、赠与等途径所得的合法收入原则上归本人所有。双方共同购置的财产或共同经营所得的收入,如属于按份共有,应按各自出资额比例分割;如属于共同共有,则共同享有权利;如无法确定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则视为按份共有,对于不能确定出资额比例的,应视为等额享有。对共有财产的分割,如有协议,应按协议处理;如无协议,则应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的贡献大小和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适当照顾共有人。《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
    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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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4 0:3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