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财务章主要用于财务结算、开具收据、发票等合同事务,其能够代表公司承担所有财务相关的义务,并享受所有与财务相关的权利。但是在对外签订合同时,不能在合同上加盖财务章。 一般情况下,法人、非法人组织对外签订书面合同的,应当使用公章或者合同章,合同自双方均签字、盖章或按指印时生效。 但是如果在双方当事人盖章前,一方已经履行义务,另一方表示接受的,合同成立,当事人在合同上加盖财务章不会影响合同的效力。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