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年哪月国务院修改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
释义 | 法律分析: 2015年7月1日。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 十一、将第三十七条改为第三十四条,修改为:“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不办理暂住登记的,处以警告或者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本决定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并对条文顺序作相应调整,重新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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