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买卖合同没有明确约定违约金,并且当事人也没有协商补充将违约金作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那么违约金是不应该支付的。但是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补充违约责任的方式,或者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交易习惯等因素来确定;如果仍然无法确定,受损害的一方可以根据情况要求违约方承担修理、重做、更换等违约责任。 法律分析 买卖合同未约定违约金,并且当事人也未协议补充将违约金作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的,违约金不应付。但是当事人可以通过协议补充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或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交易习惯等因素来确定。如果仍不能确定,受损害方可以根据情况要求违约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等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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