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流产假需要哪些材料 |
释义 | 流产假要提供的材料包括:医院诊断证明、住院证明、体检证明等。15天产假。怀孕4个月后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女职工流产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支付,为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福建省产假新规定 女职工生育的,享受产假98天(其中包括产前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其中,合法生育的,延长产假至158日至180日。 国务院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四十一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符合本条例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产假延长为一百五十八日至一百八十日,男方照顾假为十五日。婚假、产假、照顾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晋升。 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 按《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但有一点需要特别注意,无论是流产或引产,都必须持有当地计生部门为其出具的同意终止妊娠的证明。特别是对做引产手术的当事人。如果当事人是由于性别鉴定的原因作出选择胎儿性别的引(流产),其所有的费用都得自理(包括产假病假期间的工资等)。无论是国家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还是各省市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都明确规定了“严禁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严禁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具体的,你可向当地县级计生部门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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