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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婚后共同生活必须确立相互扶养的义务吗?
释义
    夫妻婚后未共同生活在通常情况下也是可以产生相互扶养义务的。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属于属于民法上的强行性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一、丈夫欠别人钱,妻子不给,怎么办?
    夫妻双方在家庭中的地位是平等的,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置也是平等的。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如果妻子患病急需用钱的,符合法定需要被扶养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离婚可以要求赡养费吗
    夫妻离婚可以要求夫妻扶养费,而不是赡养费。赡养费是指子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费用,即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给予物质上的费用帮助。
    根据2021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三、残疾人在离婚时能要求对方给予帮助吗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有给予适当帮助的义务,该义务实质上是夫妻之间扶养义务的延续。因此,残疾人在离婚时可以要求对方对其给予适当的帮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六十条
    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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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2 1:3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