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融资租赁合同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及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是一种新型的租赁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兼具融物和融资的功能,以融物为表现形式,内容却是融资。出租人按照承租人的要求出资购买租赁物,使承租人不必付出租赁物的价值,即可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收益,从而达到融资的目的。 融资租赁合同的包括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2)租赁物的基本情况; (3)租赁物的技术性能; (4)合同标的的检验方法; (5)租赁期限; (6)租金及其支付期限; (7)租赁物的归属等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融资租赁业务具有哪些特点 1、具有融资、融物双重职能。融资租赁既为承租方融资,又为承租方购买机器设备,并将机器设备租给承租方使用。出租方通过分期收取的租赁费,以补偿其购买设备的成本、融资利息、手续费和取得一定的利润; 2、涉及三方当事人的关系,包括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同,其中一个是出租方与承租方之间订立的租赁合同;另一个是由出租方与供货方之间订立的购货合同。这两个合同是相互联系、同时订立的。在租赁合同中,要规定承租方负责验收设备,出租方不负所购设备质量、数量不符的责任,但出租方授权承租方负责向供货方交涉索赔。在购货合同中,要规定所购设备系出租给承租方使用,授权承租方验收设备和索赔; 3、承租方对设备和供货商有选择的权利; 4、租赁期满,承租方对设备的处置,可在合同中规定归承租方留购、续租或退回出租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五条 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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