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续签规定有哪些? |
释义 | 劳动合同续签需遵循严格程序,否则可能导致用人单位应续签而未续签劳动合同,构成实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综合评估决定是否续签,考虑连续工作年限及签订固定期限合同次数等因素。征求劳动者意见十分重要,若劳动者不愿续签或单位提高劳动条件后仍不愿,无需支付补偿金。若双方同意续签,应在原合同期限届满前办妥续签手续。如一方决定不续签,应在期限届满前办理合同终止手续。 法律分析 劳动合同到期后可以续签,劳动合同履行期届满前,用人单位应当遵循严格的续签程序,否则可能导致用人单位应当续签而未续签劳动合同的事实劳动关系。 首先,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的劳动合同进行综合评估后再决定该劳动合同是否续签以及按照什么劳动条件进行续签。 用人单位在评估时应考虑如下因素,比如,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年限可能即将满十年的;用人单位已经与劳动者连续两次签订过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通过对上述这些因素的充分考虑后,如果用人单位决定不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的,则用人单位应依据劳动者自新的《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后在单位的连续工作年限支付相应的补偿金。但是,如果用人单位保持或提高劳动条件而劳动者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则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其次,用人单位以书面方式征求劳动者意见和劳动者以书面方式对是否续签劳动合同进行意思表示都十分重要。 因此,在劳动合同续签前必须征求劳动者的意愿,如果劳动者在单位提高劳动条件后仍不愿意续签,甚至是劳动者本意就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就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这样对于不想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来说,就可以通过征求劳动者意见的方式将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变成劳动者的单方意思表示。 最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当在原劳动合同届满前完成劳动合同的续签。如果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任何一方决定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务必要在原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办妥劳动合同的终止手续。 结语 劳动合同续签是一项严肃的程序,用人单位应全面评估后决定是否续签,劳动者意见也至关重要。如若双方同意续签,应在合同届满前办妥手续;若一方不愿续签,需在合同期限届满前办理终止手续。对于未续签却应续签的情况,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连续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合理遵循续签程序,维护良好劳动关系至关重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三节 非全日制用工 第七十条 【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一条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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