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走劳动能力鉴定程序 |
释义 | 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是先由单位或者劳动者一方去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然后由该鉴定委员会去随机抽取专家组成专家组;再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最后由该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意见去作出鉴定结论。 一、职工发生工伤事故要如何处理 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处理是: 1、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应立即安排救治伤者; 2、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 3、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4、携带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等资料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鉴定程序为: 1、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2、工伤职工伤情相关科别的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 3、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4、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时送达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二、用人单位可以向哪里提出工伤申请 用人单位可以向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工伤申请。同时,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提交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申请人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材料后,应当进行初审,看相关材料是否齐全有效。劳动能力的材料不足,劳动能力评估委员会应要求申请人补充相关材料。受理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随机从医学专家库中抽取3名或者5名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 三、不服工伤鉴定重新鉴定的流程有哪些? 不服工伤鉴定重新鉴定的流程: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决定是否受理;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从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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