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七级伤残军人抚恤金: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表(从2007年8月1日起执行) 单位:元/年 残疾等级、残疾性质、抚恤金标准 一级 因战 18900 因公 18300 因病 17700 二级 因战 17100 因公 16200 因病 15600 三级 因战 15000 因公 14100 因病 13200 四级 因战 12300 因公 11100 因病 10200 五级 因战 9600 因公 8400 因病 7800 六级 因战 7500 因公 7080 因病 6000 七级 因战 5700 因公 5100 八级 因战 3600 因公 3300 九级 因战 3000 因公 2400 十级 因战 2100 因公 1800 可见,七级伤残因战5700元/年,因公5100元/年。 相关法律知识: 调整一次性抚恤金标准:自2004年10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照以下标准执行:烈士为本人生前8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现行渠道解决。 |